【光明锐评】把顾雏军案办成涉产权案件的经典判例

发布时间:2018年04月13日 浏览量:399

顾雏军案一直是人们关注的案件。日前,继最高法院评选出“2017年推动法治进程十大案件”后,由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等单位评选出的“2017年中国十大影响性诉讼”也在京揭晓。值得注意的是,在这十大影响性诉讼案件中,顾雏军案是唯一尚未审结就被评选上榜的案件。对此,国家法官学院的专家评论说,顾雏军案虽还处于最高法提审期间,“但是从程序上,最高法院启动再审之难是有目共睹的,它释放了一个信号:要妥善处理历史形成的产权案件,坚持有错必纠”,由此“给企业家以司法支持、给市场经济明确走向,释放有力的司法态度”。 

的确,顾雏军案启动再审程序的过程非常艰难。但是,来自最高司法机关的态度一直是十分明确的。在今年“两会”的最高法院和最高检察院的工作报告中,顾雏军案是两院共同提及的重大案件,两院都申明了处理顾雏军案对完成《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妥善处理历史形成的产权案件、坚持有错必纠、使企业家形成稳定心理预期等方面的重要意义。还在今年“两会”进行期间,最高法院有关负责人在回答记者提问时已经明确表示,对涉产权及企业家错案冤案要抓紧开庭审理,顾雏军案“不久将开庭审理”,以圆满完成第一批涉产权错案冤案纠正工作任务。 

此前,最高检察院按照法定程序约谈了顾雏军案的当事人及其辩护律师。在最高法院宣布提审和指定再审三起涉产权案件后,最高检察院为此专门成立了相关内设机构,以保证审理程序顺利完成。实际上,同一周周三也是最高法宣布提审顾雏军案后法定审限的到期日。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再审案件在法定审理期限内没能审结,可再延长三个月。 

顾雏军案的审理期限的延长,应该说也并不意外。从所披露的案情看,顾雏军案涉及到事实虽非十分复杂,其所涉证据也并不难以查证,但是,顾雏军案审理过程中以及审结之后所涉及到责任问题和赔偿问题却涉许多案外因素。最高法院第一巡回法庭审理的顾雏军涉三个罪名而被定罪的案件,当初是公诉成案。有报道称,在立案之初,最高检就已出面阻止下级检察机关成立此案,明确表示“本案立案动机不纯,不符合立案条件,应做不起诉处理”,并依法定监督程序发函指示广东公安机关“放人”,且为此追加督办函……不仅如此,该案在地方法院审理过程中也曾遭到一些案件办理人员的质疑。 

现在,铸错此案的某些主要推手都已因腐败事发而被查处,不过还有一些对铸错此案负有重要责任的人员仍然“事不关己”于铸错责任之外。这个现状显然也是顾雏军案审结之后,依法进行责任追究的难点所在。追究铸错此案责任不仅是法律所要求,更是启动因此案审结而导致的财产赔偿的前提之一。 

依法赔偿因冤案错案而造成的财产损失,是涉产权案审理的关键之关键。就顾雏军案而言,其所涉及到的财产赔偿不是一笔小数目,远非普通民事案件所涉“仨瓜俩枣”那么简单。因此,延长审理期限,将案件办理扎实,为后期赔偿以及赔偿到位打下坚实基础,既合法合规,也合情合理。这样才不致形成案件审结却执行不了、后续赔偿难以到位,形成产权案件当事人有权无产的后果。 

涉产权案件的审结后果,是有产有权,还是有权无产,这正是顾雏军案吸引众多关注目光的原因所在。让被纠正的涉产权冤错案件的当事人恢复权利、得到赔偿,这是法律立威以及所有关注此案的相关群体据此树立信心的前提。

免责声明:本文来自客户端,不代表超天才网的观点和立场。文章及图片来源网络,版权归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0 0
有话要说 0 人讨论    399 人阅读

超天才网©2017 www.supergenius.cn All Rights Reserved ICP备09005826号 京ICP证130304号

联系我们| 加入我们| 法律声明| 关于我们| 评论互动

超天才网©2013-2014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09005826号-2 京ICP证130304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6640号

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