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简介】陈剑 民营经济研究学者
一周前,2024年5月18日,顾雏军的长篇物理学论文《质量作用原理作为量子力学在基本框架》一文在美国环球科学前沿研究杂志(第29页到第134页)上发表了。按照顾先生的解释,这是一篇理论物理学颠覆性论文。是他在十九年时间,包括在坐牢期间,每天集16个小时学习和研究理论物理学和相关数学,十九年磨一剑的结果。
笔者第一时间给出的评价是,合格的科学家,失败的企业家。当然,也有朋友不同意这样评价。认为衡量是否是成功的企业家重要看其经营管理能力。笔者当然同意这个看法。但需要补充的是,即使企业经营管理很好,如果没有一个好的法治环境,营商环境,很多时候难以言说成功。
一、合格的科学家
顾先生认为,他一周前发表的论文提出质量作用原理以此作为量子力学的基本框架,预言了对空子这种零质量标量力子的存在,论证了时空子是所有物理粒子遵守量子力学各大定律和原理的监督者和牧羊。
按照顾雏军的解释,或许以下结论是成立的:
——量子力学不再需要哥本哈根诠释;
——理论物理学不再需要平行宇宙假设;
——爱因斯坦和玻尔的百年大论战得到了完美的裁决;
——缪子反常磁矩与标准模型不符的世界性难题得到了自洽性解决;
——理想气体的熵增原理得到严格证明;这是顾先生的童年梦想。
当实验物理学界找到时空子的时候,全世界都会欢呼物理学的标准模型正在走向完备。
顾雏军(左)在实验室
这篇论文刚刚发表一周,还没有见到学界对这篇论文的权威评价。笔者知道的是,40年前,即1984年,顾先生在天津大学热能工程系研究生毕业后留在天津大学热能研究所从事科研工作。4年后,1988年,顾雏军在英美合办的《能源》《Energy 》杂志上发表了一篇名为《一个新型热力循环的研究》(后被称为“顾氏循环”)的文章!后来顾先生又发明两个无氟制冷剂专利,并成为世界制冷剂国际标准(美国ASHRAE标准)编号是R405和R411。申请的公司是顾雏军先生创建的格林柯尔公司。公开资料中,格林柯尔制冷剂仍然被称为世界上技术最成熟、最早商品化的新型环保节能型制冷剂。它具有提高设备运行效率,增大设备制冷量,降低用户运行费用的优势。格林柯尔制冷剂可广泛应用于设备制造商新生产的空调制冷设备,也可应用于现有在用空调制冷设备的环保节能替换。
顾先生发表的这篇长篇论文有怎样的学术意义,需要物理学家给出专业评价。顾先生长篇论文能够在有影响的国际学术刊物上发表,说明顾先生在这方面有造诣和研究能力。仅凭这2篇论文,特别是29岁时就能够发表具有很高学术水平也有商业价值的学术论文,说顾先生是一个成功的科学家,或许没有太多质疑。
二、失败的企业家?
作为科学家,顾雏军先生是成功的,合格的。作为企业家呢,顾先生是成功的,合格的吗?
说顾先生是失败的企业家,会有争议。但至少在1989年至1999年10年时间,顾作为企业家是合格的,成功的。
1988年9月,顾发明格林柯尔制冷剂,1989年下海经商;
1990年在英国成立首家分销公司;
1993年业务拓展至美国;
1995年成立格林柯尔中国有限公司(在天津建立制冷剂厂);
1996年在美国收购企业成功;
1998年在北京和深圳成立格林柯尔工程公司。
1999年回国时,顾先生是带着在欧美赚到1.7亿美元回国投资的。1.7亿美元,按照当时汇率(1999年1美元兑换8.278人)超过14亿元人民币。也就是说,通过在欧美销售新型无氟制冷剂,顾在较短时间为企业获得丰厚回报。
自1989年下海至1999年,这十年期间,顾无疑是合格的、成功的企业家。
2000年7月,格林柯尔(8056.HK)成功登陆香港创业板上市,公司财务状况也随之披露。财报显示,1998年至2000年其营业收入从11万元暴增至3.64亿元。在随后4年多时间,顾在资本市场高歌猛进。2001年10月,顾雏军斥资3.48亿元收购科龙电器;2003年5月,以现金2.07亿元的价格,收购美菱电器20.03%股份,成为美菱电器最大的股东;2003年7月,“格林柯尔系”的科龙电器收购杭州西冷集团70%股权。
2004年,顾的“格林柯尔系”控制了5家上市公司,拥有包括科龙、容声、美菱等多个冰箱品牌。
2004年8月9日,香港中文大学教授郎咸平发表了一篇题为《在国退民进“盛宴”中狂欢的格林柯尔》的演讲,对顾雏军的并购行为提出质疑,称顾雏军大量挪用科龙电器的现金流完成各项收购,“郎顾之争”由此展开。
2005年4月4日,湖北、江苏、安徽、广东四省证监局联合调查格林柯尔系的ST襄轴、亚星客车,美菱电器、科龙电器四家上市公司。2005年5月,顾雏军被立案侦查。2008年1月30日,广东佛山市中院判决,顾雏军因虚报注册资本罪、违规披露和不披露重要信息罪、挪用资金罪12年有期徒刑。
被判之后,顾雏军所控制的上市公司也纷纷出现变故。
美菱电器、科龙空调相继于2006年1月、4月发生控股权变更,亚星客车则于2006年7月被前母公司亚星集团从格林柯尔手中回购股份,并在2011年9月进入潍柴集团,成为潍柴集团控股的上市公司,而顾雏军创立的格林柯尔则在登陆香港创业板7年后的2007年正式退市。
2012年9月6日,已经入狱七年之久顾雏军提前出狱。顾完全不服广东佛山法院对他的判决。出狱后, 顾雏军开始了艰难的司法申诉之路。
2019年4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对原审被告人顾雏军等人虚报注册资本,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挪用资金再审一案进行公开宣判,判决撤销原判对顾雏军犯虚报注册资本罪,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的定罪量刑部分和挪用资金罪的量刑部分,保留顾雏军犯挪用资金罪。
顾的三项罪名撤销两项,据此,顾雏军可申请国家赔偿。
2021年1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受理顾雏军提出的国家赔偿申请。2022年1月7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顾雏军申请国家赔偿案作出决定,决定赔偿顾雏军人身自由赔偿金28.7万余元,精神损害抚慰金14.3万元,返还罚金8万元及利息。
这份赔偿显然与顾雏军的意愿和实际损失相去甚远。顾雏军的赔偿要求,涉及了上市公司股权、相应的土地及建筑、其在北京银行的股权、两处北京房产,还有相应的精神抚慰金等,价值超过百亿。广东省高级法院对以上财产损失没有异议,但赔偿申请不予支持。只是谁抢了你,你就找谁要吧!
自2022年下半年开始,顾雏军开始了更为艰难的自身合法财产索赔,向地方政府讨要债务。他先后致信江苏省委、安徽省委、湖北省委、河南省委主要领导,以及江苏扬州市政府,安徽省合肥市政府,湖北省襄阳市政府,河南省商丘市政府,但遗憾的是,又是两年时间过去了,至今没有任何结果。
其中,2024年3月25日,顾收到江苏省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决定书》,明确告知:江苏省政府完全维持扬州市政府作出的《国家赔偿决定书》,坚决认定当年扬州市用1.65亿元收购扬州亚星客车60.67%股权的协议是合法有效的。2023年6月21日,顾雏军给江苏省委信长星书记写了一封信,控诉原扬州市委书记季建业给顾雏军捏造并强加了两条重罪,进而非法抢夺顾雏军所拥有的扬州亚星客车60.67%的股权和相关财产。江苏省政府完全维持扬州市政府作出的《国家赔偿决定书》做出的决定(2023年10月22日,扬州市政府作出对顾雏军国家赔偿请求不予赔偿的决定)。
问题是,当年协议应付给顾雏军的1.65亿元人民币,至今19年来一分未付,这种明显的违约行为,居然不影响江苏省政府认定这个协议至今仍然有效。这显然不合情理。
江苏省政府的率先回复,以后的浙江、湖北和河南等省纷纷仿效,回复几乎一致:不予赔偿。
顾雏军认为,江苏省政府对讨要扬州亚星客车股权的《行政复议决定书》蛮横之极,真正带了个坏头,几乎击毁了平等保护产权基本国策给中国民营企业家保护产权的所有希望。
顾雏军是否是成功的、合格的企业家,现在看来,取决于其合法财产索赔成功与否。如果其合法财产被没收,包括其从欧美带回来的1.7亿美元(价值超过14亿元人民币)资产,且不能够得到合理索赔,说顾是成功的企业家,合格的企业家,岂不是对顾雏军先生的极大嘲讽。
三、建议民营经济发展局出面协调
2023年7月14日,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 展 壮 大 的 意 见)出台。 这是一份很好的文件。同年,中央政府相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鼓励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有人统计,出台的政策措施达到百条之多。人们惊呼,民营发展迎来了明媚的春天。
笔者同意民营经济发展春天又来了的说法。问题是,顾雏军合法财产索赔,举世瞩目,全国民营企业家都在关注。换个角度思考一下,你如果是当事人,当初意气风发,怀揣着1.7亿在国外挣的美元,在很短时间企业资产高达500多亿,且合法合理。转眼间,一个错误的司法判决让这些资产化为泡影,合法财产索赔至今没有任何结果,你会认可这种结局吗?再说,明媚的春天出现大块乌云阴影,能够增添民营企业家持久信心吗?
2023年9月,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正式批复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内部设立民营经济发展局。其中一项重要职责是协调解决民营经济发展重大问题。顾雏军合法财产索赔遇到巨大障碍,且国人普遍关注,显然属于影响民营经济发展重要问题。
建议国家民营经济发展局出面,邀请法律专家以及与顾雏军合法财产索赔相关省份和城市负责人,共同商议,拿出一个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且令天下人信服,特别是民营企业界人士信服的办法。最终解决顾雏军合法财产索赔问题,以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推进中国经济持续增长。
若此,顾雏军作为合格的、成功的企业家,也就名正言顺,实则名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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