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等部门频出“大招” 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

发布时间:2019年03月08日 浏览量:770

3月2日下午,全国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新闻发布会在人民大会堂一层新闻发布厅举行,大会新闻发言人郭卫民向中外媒体介绍本次大会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在这场全国政协首场发布会中,就社会高度关注的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发展问题,郭卫民表示,2018年,针对民营企业在发展经营中遇到的困难,最高检、最高法、司法部和发改委、工信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都出台了一系列措施,积极支持民营经济的发展,比如,各政法部门制定下发指导性意见,要求依法妥善处理涉及民企的民事、行政案件,保障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积极营造公平竞争的环境等。 

郭卫民说,政协有不少来自民企的委员。大家表示,希望各地各部门能够进一步把中央的政策措施真正落地、落实、落细。只要政策支持到位,再加上用心经营,相信民营企业会有很好的发展前景。 

企业家安全感从何而来?不仅来自法治的保障,也来自政法机关执法司法更加规范、审慎。例如,2018年11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召开会议,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研究部署贯彻落实措施。最高法态度明确:要坚决防止将经济纠纷当作犯罪处理,坚决防止将民事责任转为刑事责任,让民营企业家专心创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让财产更安全,让权利更有保障。并且将“以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利用审判执行权侵害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的行为。”

并且,在过去的2018年,全国人民法院也平反了一批民营企业家冤案。如5月31日,物美创始人张文中诈骗、单位行贿、挪用资金经最高人民法院再审宣判,改判张文中无罪,同案被告单位物美控股无罪,依法返还此前追缴的罚金和财产;6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对原科龙电器董事长顾雏军一案再审;7月24日,甘肃民营企业家赵守帅被错关11年,最终获无罪判决之后,向法院递交了逾20亿元的国家赔偿申请。11月22日,河南省新乡中院正式下达立案受理通知书。

最高人民法院再审顾雏军案,对此,光明网评论员发表评论文章《再审顾雏军案意义已经远超个案公正》。评论称称:顾雏军案再审,无疑将成为甄别纠正侵害企业产权的错案冤案的标志性事件。只有产权得到伸张和保护,企业家才能安心经营、放心投资、专心创业。企业家安心、放心、专心,是中国经济增长源源不断的动力,是中国制造创新出彩的基本条件。

在保护民营经济这一点上,最高检的表态更为明确和细致。2018年11月6日上午,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军主持党组会,专题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研究部署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会议指出,要始终坚持严格规范文明司法,对包括民营企业在内的涉经济犯罪案件,不该封的账号、财产一律不能封,不该采取强制措施的一律不采取,发现问题的要敢于监督纠正,确保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实现办案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统一。此外,最高检还要求集中办理、总结一批侵害民营经济发展的案件,及时公布典型案例,发挥案例指导作用。

执法司法是法律给予民营企业的最终救济,也是民营企业家困境求生的最后希望。

对此公安部也要求,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准确认定经济纠纷和经济犯罪的性质,严格掌握入刑标准,坚决防止刑事执法介入经济纠纷,坚决防止把经济纠纷作为犯罪处理;严格依法准确适用刑事强制措施,发现错拘错捕等执法问题的,必须在第一时间依法纠错。

为大力支持和促进民营企业发展壮大,司法部专门出台了《关于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意见》,要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站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高度,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积极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这份意见共20条,主要围绕减轻民营企业负担、解决民营企业发展难题、营造公平竞争环境、完善政策执行方式、保护企业合法权益等方面,提出了加快推进相关法律法规立改废释、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创新拓展公共法律服务、引导民营企业依法经营依法治企等4个方面20项具体措施,努力为支持和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法治环境。

可以说,为更好保障民营经济,政法机关从防守反击转为主动出击,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相信在深化改革开放的新征程上,政法机关会努力打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为推动民营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让民营企业家专心创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助力我国民营经济走向更加广阔的舞台。(综合人民日报、检察日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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