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涉产权案的再审意义不止在纠错

发布时间:2018年12月29日 浏览量:752

光明网评论员:昨天(12月28日)是最高法院公布依法再审张文中案、顾雏军案和江苏牧羊集团案三大涉产权案整一周年。在这个日子里,有媒体以《2018,那些我们一起感慨过的事儿》为题,一一梳理了2018年司法界的重大案件及其进展,其中首先回顾的就是依法再审的三起重大涉产权案件。该文特别强调:“2018年,错综复杂的顾雏军案已经审理完毕,等待判决的过程是对新闻舆论耐心与信心的考验,又何尝不是对公众耐心与信心的考验?”

也是本月,最新一期的《中国经济周刊》在“40年40个瞬间”系列报道中,以《顾雏军:一桩标志性案件的平反之路》为题,同样评述了上述三大涉产权案、尤其是顾雏军案在当下环境下,对中国民企和民营企业家的重要意义,对中国经济在未来几年发展中的关键作用。11月1日召开的民营企业家座谈会后,最高法院决定再审三大涉产权案的意义进一步显现出来。正是在这次座谈会上,习近平总书记的一番话格外引人注意。当谈到保护企业家人身和财产安全、稳定企业家预期时,习近平总书记说:“我多次强调要甄别纠正一批侵害企业产权的错案冤案,最近人民法院依法重审了几个典型案例,社会反映很好。”

11月7日,最高法院副院长江必新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张文中案已经审结,“社会反响良好”,“顾雏军案和江苏牧羊集团案正在加快审理中”。11月21日,在国新办邀请4位民营企业家就“改革开放与民营经济发展”相关问题与中外记者见面时,刚刚参加了此前一日最高检察院与全国工商联召开的民营企业座谈会的南存辉披露说,最高检察院检察长张军说,对张文中、顾雏军这样错判的案子,“要进行追责”。本月4日,最高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研究室主任姜启波再次表示,最高法院将继续加大涉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错案冤案的甄别纠正工作力度,对于顾雏军案及江苏牧羊集团案其他两案,“我们也在加大妥善审理工作力度”。

在最高法院公布依法再审三大涉产权案满一周年之际,民营企业面临的政策环境、舆论环境与去年相比已经有非常大的变化。社会各界对民企、民营企业家在中国经济发展中的重要性的认识已经得到了大幅度的提升。但是,甄别和纠正涉及产权的错案冤案,仍然是一件需要政治勇气和司法智慧来处理的事情。当然,上述政法两界人士在相关问题上的认识,显露其在纠正涉产权冤错案件方面已经形成共识。

在当前,有一个认识必须明晰,那就是再审三大涉产权案件,并非是以法律形式的“过场”而对民营企业家法外开恩,更不是为了向民营企业家发出信号而安排的官民心照不宣的双簧。顾雏军案的庭审,控辩双方尖锐对立,第一天庭审从早上8点29分开始至深夜23点31分结束,第二天又继续唇枪舌剑、针锋相对的控辩交锋。这场持续了两天、累计近30小时的庭审,对124份双方有争议的证据、10份新证据进行质证,双方争辩十分激烈,全程网络图文直播,完全公开,有媒体称这次庭审,堪称“是一堂生动的法治公开课,在整个中国司法史上亦堪称典范”。

在最高法院公布依法再审三大涉产权案一周年之际,公众完全有理由相信,经过一年时间的调查、举证、查证和审理,顾雏军案的再审判决的意义当不止于涉产权案件纠错本身,这个判决也有利于民营企业家坚定产权保护的信心,从而安心搞经营、放心谋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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