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密周永康背后的十年冤狱 顾雏军冤案细节将会真相大白

发布时间:2018年01月26日 浏览量:1,477

导语:【人民日报:天津检察机关依法对周永康提起公诉】中共中央政治局原常委、中央政法委原书记周永康涉嫌受贿、滥用职权、故意泄露国家秘密一案,由最高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经依法指定管辖,移送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审查起诉。4月3日,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向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是时候清算周永康滥用职权、亲手制造的冤假错案了。在周永康亲手参与制造的冤假错案中,有一起格外引人注意,那就是格林柯尔集团创办人、前科龙集团董事长顾雏军案。在2006顾雏军案审理期间,“最高检察院领导曾集体认定‘本案立案动机不纯,不符合立案条件,应做不起诉处理’的决定的,最高检的领导于2006年3月25日发函指示广东公安放人,同时为了拯救格林柯尔系五家上市公司已到了最后关头的重组,保护已经面临下岗的55000名员工的切身利益,最高检在2006年3月28日又追加了一道指示放人的督办函。就在我将要被释放前的几个小时,周永康违法打电话给广东公安,不许广东公安放人”。最高检察院作为刑事案最高和最后的立案决定机关,在其已经明确做出决定之后,周永康竟然滥用职权,不仅无视而且直接推翻最高检正式作出的决定,电话指示广东公安,何其荒唐!

近日,等待平反等白头的顾雏军再度发布长微博称,他于2014年1月份向广东省高院申诉,要求对多年前自己的经济犯罪案进行再审。然而法院在这随后的一年多时间里却一再延期,至今仍未宣布立案再审。在其撰写的长微博中,顾雏军做出了这样的表述,“广东省高院已经五次推迟了我这个蒙冤十年的草民再审立案的法定时限”。顾雏军称,他的案情是当年“周永康玩弄权术破坏法治构造的一起典型的冤假错案,我要求广东省高院本着当年帮助周永康制造这起冤假错案的内疚之心,及早尽快纠正这起由周永康亲自制造的冤假错案,用实际行动与周永康划清界限,并且积极紧跟党中央十八届四中全会依法治国的大形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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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周永康曾干预顾雏军案】

原标题:周永康曾直接干预顾雏军案亲自打电话不许放人

和讯网消息 8月11日下午两点半,微博认证为格林柯尔集团创办人顾雏军的微博发布了一则微博,称“佛山中院继续肆无忌惮枉法抢劫我的个人财产,这个真实事件充分证明 了如果不彻底清算周永康这十年来法制倒退的罪行,就不可能让法律的公平正义体现在每一个司法事件当中。”

随同微博发出的还有一封顾雏军致佛山 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陈陟云的公开的《抗议信》。和讯网注意到该抗议信,称其在8月1日收到的“‘《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被执行人顾雏军财产分配方案》 [(2008)佛中法执字第852-2号]’文件,为枉法抢劫顾雏军个人财产‘抢劫方案’通知书”。

顾雏军在抗议信中指出,在2006顾雏军 案审理期间,“最高检察院领导曾集体认定‘本案立案动机不纯,不符合立案条件,应做不起诉处理’的决定的,最高检的领导于2006年3月25日发函指示广 东公安放人,同时为了拯救格林柯尔系五家上市公司已到了最后关头的重组,保护已经面临下岗的55000名员工的切身利益,最高检在2006年3月28日又 追加了一道指示放人的督办函。就在我将要被释放前的几个小时,周永康违法打电话给广东公安,不许广东公安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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