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一下顾雏军黑们

发布时间:2022年01月24日 浏览量:1,313

来源:百家号  张捷财经观察

本人说了顾雏军创业的技术起家的,顾雏军黑们出现了。原因就是我说顾雏军是科学家。在狼顾问题上,是对待科学家的问题。对待科学家和对待科学,不是一个问题。

在顾雏军被抓,被判刑的时候他们去哪里了?后来顾雏军平反、国家赔偿的时候,他们也没有说他是技术骗子,当年这些人都去哪里了?为何现在都跳出来了呢?大家联想,要再多联想一下。

顾雏军黑们故意混淆和偷换对待科学家和对待科学这两个问题的概念。在对待科学家的问题上,顾雏军黑们现在不能否认的是国家给他平反,依据就是他的技术可以高估,当时不让高估是政策限制。如果是虚假技术或者骗子技术,则不能作为出资,而不是出资少了,并且属于诈骗罪加一等,而不是虚假出资不成立国家赔偿。

还有顾雏军黑们不能否认的是格林柯尔是先海外运作,得到海外认可,最先独自在香港上市的,他上市就是卖技术和他的技术产品,与国内各个厂商合作,直到今日在香港的有关方面,也没有说他技术有问题是骗子,对此香港的司法系统比内地要严格,尤其是他们看大陆人的公司的时候,那是带着放大镜挑骨头的。顾雏军和格林柯尔能够在香港上市的技术、数据以及业绩造假了么?造假上市在香港也是重罪,而且郎咸平是香港的教授,香港可是他的主场呢!

而科龙等同行们现在不是他当年的竞争对手就是被顾雏军竞争对手收购后的原下属人马,甭管各种说法,当年在收购科龙前,科龙与格林柯尔合作过没有?当年在顾雏军手下研制新产品,会不用顾雏军的技术或制冷剂么?收购科龙前他的产品都卖给谁了?用了顾雏军的相关技术,就不能说得奖与之无关。

顾雏军的制冷剂符合国际标准,1994年,ASHRAE(美国暖通、制冷和空调工程师学会)--国际标准化组织(ISO)是指定的唯一负责制冷、空调方面的国际标准认证组织,格林柯尔制冷剂获取了ASHRAE标准中的两大系列国际编号即R405系列和R411系列。甭管你怎么黑,他的制冷剂可能有诸多毛病,但被世界标准认可了,有了他的存在,中国就不会被卡脖子,也就是我说的现在对无氟不提了,当年却叫得震天响。

更进一步地说,即使是顾雏军的理论在科技上有错,也不能以此说他是骗子否定其科学家身份。科学是允许争论、允许犯错的,谁都不能保证科学上不犯错,人类的科学进步也就是在纠正前人错误的基础上发展的。这里科学上犯错与骗子是有区别的不能混同。只有明知有错故意(属于恶意)才要承担法律责任。卡诺热机是在准静态过程的理想状态下的,理论效率只与两点的温差有关,但实际上的过程不是准静态的。在非准静态之下,谁的循环过程做得好,就是效率不一样,实际效率是实验去测量的,这个概念要清楚别被黑们给忽悠了。

科学技术创造探索允许错误在经济和立法之上也有所体现,科技就算是错误了以后,并不构成违约,与经济合同根本不同!对发现错误以前不具追溯力,得到的对价和财富都是合法的。在相关领域我们可以看看《专利法》对专利无效是怎么说的,技术转让也是类似,世界各国的相关法律也是如此规定,《专利法》相关规定如下:

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决定,对在宣告专利权无效前人民法院作出并已执行的专利侵权的判决、调解书,已经履行或者强制执行的专利侵权纠纷处理决定,以及已经履行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和专利权转让合同,不具有追溯力。但是因专利权人的恶意给他人造成的损失,应当给予赔偿。

所以科学可以有错,顾雏军即使是有错,也不影响他是科学家。他的论文争议很大,是否能够叫做新的循环有争论,也可以争论。但他有数据造假了吗?论文被期刊撤稿了吗?他的技术公司在香港上市被质疑和处罚了吗?国家以他技术可以给高估价,重新评估当年的定罪,国家有错了吗?

最后本人评论不是讲科学技术的对错,是讲对科学该怎么评价,包括对可能错误的科技该怎么评价,科学技术的对错争论是另外的层面,说狼顾之争对科学家不公,顾雏军是科学家,这个不是科学问题是法律和经济问题,是属于凯撒的不是属于上帝的。

科学是属于上帝的,可以争论对错,但是否是科学家,是否应当获得利益则是属于凯撒的。同行是冤家,对成功的人有红眼病,这个也是属于凯撒的,呵呵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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