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提保护民营企业家权益,传递什么信号|高法报告解读

发布时间:2019年03月12日 浏览量:796

3月12日上午,最高法院院长周强向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作工作报告。周强用两个段落介绍法院保护产权方面的做法和成绩。2017年以来,最高法院连续三年在工作报告中谈及产权保护,且随着舆论关注度升温,报告中介绍产权司法保护的篇幅也相对增多,今年更是首次谈及保护民营企业家权益问题。

财新记者注意到,和2017年初提、2018年重申相比,周强今年再谈产权保护时,聚焦到了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的权益上,表示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这一司法导向传承2018年下半年中央民企座谈会精神,回应了舆论对利用司法权掠夺民财现象的担忧。

周强在报告中提到,法院贯彻习近平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依法服务民营经济发展,保护诚实信用、公平竞争、审慎适用强制措施,禁止超范围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坚决防止将经济纠纷当犯罪处理,坚决方式将民事责任变为刑事责任,让企业家专心创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

在纠正涉产权错案方面,周强称,加大涉产权刑事申诉案件清理力度,最高法院再审改判张文中无罪、已甄别纠正一批涉产权冤错案件,发布两批13个典型案例,传递党中央依法保护产权和企业家人身财产安全的强烈信号,稳定企业预期;还依法审理涉产权保护国家赔偿案件,依法审理企业借贷、股权质押、互联互保等案件,规范融资渠道;会同全国工商联出台意见,发挥商会调解功能,及时化解民营经济领域矛盾纠纷。

周强表示,2019年将加大产权保护力度,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产权保护是近年来中国政商关系领域的焦点话题。2016年下半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作为产权保护顶层设计的纲领性文件。这份文件要求侵犯产权案件有错必纠,司法机关随后开始积极稳妥地甄别、纠正侵犯企业产权的错案。

回顾最高法院近三年的工作报告可以看出,到目前为止,司法保护民营企业的措施大致有:制定加强产权司法保护的意见,指导各级法院依法惩治侵犯产权犯罪,制定依法处理历史形成的产权案件实施意见,再审纠正产权错案,发布平等保护非公有制经济典型案例,等等。

相比较而言,舆论更期盼能在个案公正中彰显产权保护理念。公开资料显示,最高法院在2017年将原广东科龙电器董事长顾雏军案、物美集团原董事长张文中案以及江苏牧羊集团案,列为保护民营企业产权的三大标杆性案例。据财新记者观察,到目前为止,经最高法院提审的张文中案再审改判无罪,最高法院第一巡回法庭提审的顾雏军案在开庭一年多以后迟迟没有宣判,牧羊集团相关案件亦尚未完结。

全国人大代表、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周光权曾向财新记者分析,地方势力的交织与干预是涉产权案件纠错的最大障碍。周光权建议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加强督导、巡查,对拒不纠错的基层司法机关负责人进行问责;推行跨区域交叉办案,排除外来干扰;还应组织专家学者参与纠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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